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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公赴港澳申报时限和证件办理须知
发布时间:2022年06月08日 访问次数:

因公赴港澳申报时限


教职工请通过厦大OA-流程管理-出国出境-教职工因公出国(境)申请流程进行申报。

学生请通过永兴集团app信息门户-学生出国(境)申请流程进行申报。

申报材料包括邀请函、《因公出访事前公示表》、《出国(境)安全防范承诺书》等,具体请按流程提示要求提交。

教职工:

1.如赴港澳时间小于等于28天,必须持因公港澳通行证。厦大OA申报手续必须提前至少两个月进行,若因报批太迟导致来不及处理的,则台港澳办不予受理。

2.如赴港澳时间大于28天,或者赴港澳人员为外国籍、台港澳居民、退休人员、非在编人员时,则需自行办理因私港澳通行证。厦大OA申报手续必须提前至少两个月进行,若因报批太迟导致来不及处理的,则台港澳办不予受理。

学生:

学生无法办理因公港澳通行证,须自行办理因私港澳通行证。永兴集团app信息门户申报手续必须提前至少两个月进行,若因报批太迟导致来不及处理的,则台港澳办不予受理。


证件办理等事项须知

(一)返回后五个工作日内,请填写 《因公出访事后公示表》 , 并联系学院外事秘书/机关部处OA秘书,在所在单位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。

(二)返回后五个工作日内,请填写 《永兴集团app因公赴台港澳回访记录表(个人)》 或 《永兴集团app因公赴台港澳回访记录表(团组)》 和 《出访成果反馈表》 ,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,提交至台港澳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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